
「海洋保護區」同「環境評估影響制度」,用意都係令發展期間對周邊生境嘅破壞達致舒緩及避免,點知「Hong Kong style」版本嘅係用嚟圓滿發展意向而「做樣」嘅一盞「綠燈」?施政報告倡議發展往北移,涉及地段包含「濕地」及郊野公園範圍;同時間,又提倡精簡「環評」制度程序。我哋就用「個海」這些年來受過嘅百般折磨,以「港珠澳」、「三跑」、「石鼓洲焚化爐」、「P3」及中央放風嘅「雙Y」等一連串實例,帶出「保護區」同「環評」嘅千絲萬縷,裏裏外外都已經穿曬窿,大家想像下精簡過後又會變成點?
溫馨提示,現於屯公同龍翔道塞緊車嘅你,啱先又過咗三個字,下次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