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me
Categories
EXPLORE
True Crime
Comedy
Business
Society & Culture
History
Sports
Technology
About Us
Contact Us
Copyright
© 2024 PodJoint
00:00 / 00:00
Sign in

or

Don't have an account?
Sign up
Forgot password
https://is1-ssl.mzstatic.com/image/thumb/Podcasts126/v4/15/a2/ab/15a2ab93-f16a-ebb5-9da1-891ea83dded1/mza_13615584409166431094.jpg/600x600bb.jpg
警廣臺南分臺AM1314
警廣臺南分臺AM1314
584 episodes
2 days ago

警廣臺南分臺 有豐富多元的節目 歡迎大家一起收聽

Powered by Firstory Hosting

Show more...
Government
RSS
All content for 警廣臺南分臺AM1314 is the property of 警廣臺南分臺AM1314 and is served directly from their servers with no modification, redirects, or rehosting. The podcast is not affiliated with or endorsed by Podjoint in any way.

警廣臺南分臺 有豐富多元的節目 歡迎大家一起收聽

Powered by Firstory Hosting

Show more...
Government
https://image.firstory-cdn.me/Image/clewkxrcx02pz01ua7u6x3nq9/Ir_jKLX3-rRDgl-xarN4C.jpg
【警廣服務中心】性平三法防制性騷更全面
警廣臺南分臺AM1314
19 minutes
1 month ago
【警廣服務中心】性平三法防制性騷更全面

☆訪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一分局 洪維玟警員

在#MeToo運動風潮後,政府著手「性平三法修正案」,並於112年7月三讀通過,自113年3月8日全面施行。
 
一、什麼是「性騷擾」?
許多人在談話時,喜歡故做親密,以手搭對方肩膀、拍打背部或拉拉小手,只要對他人實施違反其意願而與性或性別有關之行為,即使加害人辯稱碰觸被害人僅是表達關心,但只要讓對方感覺到被冒犯、不舒服,而不當影響對方正常生活之進行,就有可能構成性騷擾。
性騷擾最重要的因素,主要是被害人的感覺與意願,因此同樣一種行為發生在不同人的身上,其結果也會有所不同。
在具體個案發生時,性騷擾的認定,應就個案審酌事件發生之背景、環境、當事人之關係、行為人之言詞、行為及相對人之認知等具體事實為之。
 
二、性騷擾的定義
依據性騷擾防治法第2條之規定:
本法所稱性騷擾,指性侵害犯罪以外,對他人實施違反其意願而與性或性別有關之行為,且有下列情形之一:
(一) 以明示或暗示之方式,或以歧視、侮辱之言行,或以他法,而有損害他人人格尊嚴,或造成使人心生畏怖、感受敵意或冒犯之情境,或不當影響其工作、教育、訓練、服務、計畫、活動或正常生活之進行。
(二) 以該他人順服或拒絕該行為,作為自己或他人獲得、喪失或減損其學習、工作、訓練、服務、計畫、活動有關權益之條件。
 
性騷擾防治法第2條第2項對「權勢性騷擾」定義:
指對於因教育、訓練、醫療、公務、業務、求職或其他相類關係受自己監督、照護、指導之人,利用權勢或機會為性騷擾。
 
三、性騷擾的樣態有哪些?
性騷擾包括違反他人意願且不受歡迎的言語、肢體、視覺騷擾、利用科技設備等方式進行的性意味言行或性要求、展示或傳閱色情圖片(檔)或騷擾文字;羞辱、貶抑、敵意或騷擾的言詞或態度。具體樣態包括羞辱、跟蹤、 偷窺、曝露身體隱私、傳送猥褻內容等行為。
性別騷擾也算是性騷擾的態樣之一,係指帶有性別歧視或偏見的言論,特別侮辱、貶抑或敵視特定性別、性別氣質的言詞或態度,例如「男人婆」和「娘娘腔」等,類似這種言論或態度,如果讓對方覺得不舒服、被冒犯,也算是一種性騷擾。

四、肢體上的騷擾,如何分辨是性騷擾,還是強制猥褻?
性騷擾防治法25條:
意圖性騷擾,乘人不及抗拒而為親吻、擁抱或觸摸其臀部、胸部或其他身體隱私處之行為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新臺幣十萬元以下罰金;利用第二條第二項之權勢或機會而犯之者,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刑法224
對於男女以強暴、脅迫、恐嚇、催眠術或其他違反其意願之方法,而為猥褻之行為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備註:猥褻行為在法律上指性交以外,客觀上足以刺激或滿足性慾,主觀上行為人有滿足性慾意圖,並侵害他人性自主權的行為;不限肢體接觸,包含強迫親吻、撫摸私密處

五、113/3/8性騷三法修法通過,法律修法旨在強化對性騷擾的防治,並保障受害者的權益。
(一)性平三法之適用關係
性別平等教育法、性別平等工作法及性騷擾防治法等合稱「性平三法」。
各法之適用關係如下:
一. 性別平等教育法之適用對象:事件之一方為學校校長、教師、職員、工友或 學生,他方為學生。
二. 性別平等工作法之適用對象:
原則:
1.受僱者於執行職務時遭受性騷擾
2.雇主對受僱者或求職者性騷擾
例外
1.非執行職務,但適用性工法:
(1)受僱者於非工作時間,遭受所屬事業單位之同一人,為持續性性騷擾。
(2)受僱者於非工作時間,遭受不同事業單位,具共同作業或業務往來關係 之同一人,為持續性性騷擾。
(3)受僱者於非工作時間,遭受最高負責人或僱用人為性騷擾。
 
三. 性騷擾防治法之適用對象:
1.非屬性別平等教育法及性別平等工作法之性騷擾 事件者。
2.特殊受僱者於執行職務時,被不特定人於公共場所或 公眾得出入場所為性騷擾。
 
實例舉例:
1、 A遭同事B性騷擾,皆係於下班時間或假日,適用性騷擾防治法。
2、 A遭同事B性騷擾,上班有,下班也有,適用性工法。
3、 A於百貨公司上班,於執行職務遭民眾,適用性騷擾防治法。
 
性騷擾防治法調查單位,若行為人無所屬政府機關(構)、部隊、學校,就是由事件發生警察機關調查。
 
適用法律不一應,調查及後續程序就不一樣。
性騷擾三法的適用情境和法律保護範圍存在差異:
性別平等教育法適用於校園事件
性別工作平等法適用於職場或求職場合
性騷擾防治法適用於一般社會情境
 
(二)新舊法比較,提出幾個與民眾權益較有關係的修正
1、權勢性騷擾加重處罰
性騷擾防治法:經申訴調查成立者,裁處罰鍰額度
一般性騷擾(權勢性騷擾以外之性騷擾):1-10萬
(1)、性騷擾申訴權勢性騷擾(如醫師病患、乩身與信眾):6-60萬
Ex:權勢性騷擾:如醫師病患、乩身與信眾、教練與學員
(2)、性騷擾告訴強制觸摸: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10萬以下罰金;利用權勢機會,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3)、性工法:最高負責人由主管機關調查,經認定處1-100萬
 
2、性騷擾申訴時效延長
以前是1年,現在是:
1. 一般性騷擾:知悉事件發生後 2 年內提出申訴,但自性騷擾事件發生之日起逾 5 年者,不得提出。(舉例:何謂發生之日起逾 5 年)
2. 權勢性騷擾:知悉事件發生後 3 年內提出申訴,但自性騷擾事件發生之日起逾 7 年者,不得提出。
3. 未成年被害人:成年後 3 年內提出申訴,但使用一般性騷擾或權勢性騷擾之申 訴期限有更長者,從其規定。
 
性工法再加1
4-被申訴人為最高負責人或僱用人,申訴人得於離職日起1年內申訴。但自該行為終了時起,逾十年者,不予受理。
 
性騷擾防治法14-5項
申訴不予受理的情形,有以下情形之一時,主管機關應補不予受理:
1. 逾期提出申訴。
2. 申訴不合法定程序,經通知限期補正,逾期未補正。
3. 同一性騷擾事件,撤回申訴或視為徹為申訴後再行申訴。
 
 
3、性騷擾防治法-行為人配合調查,訂有罰則
第 17 條   
政府機關(構)、部隊、學校、警察機關及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進行調查時,行為人及受邀協助調查之人或單位應予配合,並提供相關資料,不得規避、妨礙或拒絕。
行為人違反第十七條規定,無正當理由規避、妨礙、拒絕調查或拒絕提供資料者,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4、性騷擾防治法-性騷擾事件之調解
性騷擾18
權勢性騷擾以外之性騷擾事件,任一方當事人得以書面或言詞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調解。政府機關(構)、部隊、學校及警察機關於性騷擾事件調查程序中,獲知任一方當事人有調解意願時,應協助其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調解。
性騷擾21
性騷擾申訴案件於作成調查結果之決定前經調解成立,調解書上載有當事人同意撤回申訴、告訴、自訴或起訴意旨,於法院核定後,其已提起之申訴、刑事告訴或自訴均視為撤回;其已提起之民事訴訟視為訴訟終結,原告並得於送達法院核定調解書之日起三個月內,向法院聲請退還已繳裁判費三分之二。
 
5、性別平等教育法-明文規定禁止「師生戀」,以避免違反專業倫理
性平法第三條第三項第四款
校長或教職員工違反與性或性別有關之專業倫理行為:指校長或教職員工與未成年學生發展親密關係,或利用不對等之權勢關係,於執行教學、指導、訓練、評鑑、管理、輔導學生或提供學生工作機會時,在與性或性別有關之人際互動上,發展有違專業倫理之關係。
 
校園性別事件防治準則第八條第一項、第二項
1、校長或教職員工與未成年學生,在與性或性別有關之人際互動上,不得發展以性行為或情感為基礎等有違專業倫理之關係。
2、校長或教職員工於執行教學、指導、訓練、評鑑、管理、輔導學生或提供學生工作機會而有地位、知識、年齡、體力、身分、族群、或資源之不對等權勢關係時,與成年學生在與性或性別有關之人際互動上,不得發展以性行為或情感為基礎等有違專業倫理之關係。
 
性平法第 26 條
性平法校園性別事件經學校或主管機關調查屬實後,應依相關法律或法規規定自行或將行為人移送其他權責機關,予以申誡、記過、解聘、停聘、不續聘、免職、終止契約關係、終止運用關係或其他適當之懲處。
 
六、性騷擾與他法並行
各種情況可能都涉及性騷擾太多,也常與其他法並行
言語性騷擾-性騷擾申訴
肢體性騷擾-性騷擾申訴及告訴
不當追求:除性騷擾外,也涉及跟蹤騷擾告訴
偷拍他人裙底:除性騷擾外,也涉及刑法妨害性隱私、妨害秘密
偷窺他人如廁:除性騷擾外,也涉及社維法

當發生性騷擾事件時我們可以怎麼做?
特別提出:遭偷拍如廁或裙底時,當下可以怎麼做較好?
1.如廁時查看隔板下方及上方
2.蒐證
3.吆喝友人路人幫忙攔阻
4.立即報警
若事後報案:
對案件:需要花費更多時日追查,不易追查
對當事人:經過多日查獲後,影像可能早已另存他處
對行為人:無強制力立即介入威嚇效果,如:現行犯逮捕移送。
 



Powered by Firstory Hosting
警廣臺南分臺AM1314

警廣臺南分臺 有豐富多元的節目 歡迎大家一起收聽

Powered by Firstory Host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