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六誡:不可行邪淫
「不可行邪淫。」
第六誡的核心是保護婚姻、家庭與人的尊嚴。天主賜予人愛與性,不是為了享樂,而是為了忠貞、負責與開放生命的愛情。
這誡命包括:
• 禁止婚外及婚前性行為
• 禁止不潔思想、言語與行為
• 禁止通姦、色情、自慰
• 教導人守貞潔、節制、敬重身體
• 尊重婚姻神聖性與配偶忠誠
第六誡不是限制,而是指向真正的愛:一個尊重、忠誠、具有創造生命可能性的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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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誡:不可偷盜
「不可偷盜。」
第七誡要求我們尊重他人的財物與權益——因為所有美物都來自天主,我們只是管理者,而非擁有絕對主權。
這誡命包含:
• 不可偷竊、欺騙、詐騙、勒索
• 不可損壞或浪費別人的財物
• 不可剝削工人、拖欠工資
• 要誠實對人對事
• 實踐公平、正義與愛德
第七誡不單禁止「拿走不屬於你的東西」,也強調我們對他人財物與社會資源負有責任,要在天主前以清白的良心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