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P188 試用期開始第一天起,就受勞基法保護
試用期間雇主有機會評估勞工是否適任,而勞工也有機會考慮與工作的適配性。
試用期是非正式員工嗎?雇主用一句「你不太適合」就終止契約嗎?何謂具體合理的終止試用的理由?主管機關與法院,對於終止試用的標準有何不同? 試用期被提前終止,要不要給預告期與資遣費? 試用期多久才合理?哪些情況已經明顯違法?
想避免當「被 HR 一句話掃地出門」的新鮮人,或你是主管、HR 想避免踩雷?一定要收聽這集說明。
記住從第一天上班起,你就受勞基法保障,不會因試用期而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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