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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相談室
楊翠玲
191 episodes
4 days ago
圍繞在生活裡與法律相關的大小事,楊律師用簡單易懂的方式,幫助聽眾朋友們了解法律知識,讓大家懂得在日常生活中,保護自己的權益及避免誤觸法律相關規範。 -- Hosting provided by Sound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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圍繞在生活裡與法律相關的大小事,楊律師用簡單易懂的方式,幫助聽眾朋友們了解法律知識,讓大家懂得在日常生活中,保護自己的權益及避免誤觸法律相關規範。 -- Hosting provided by Sound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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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pisodes (20/191)
法律相談室
EP 189:好書推薦《誰是審判人》—從故事看見法律與人性。
EP189|好書推薦《誰是審判人》—從故事看見法律與人性 本集介紹的是由筆名「不帶劍」的潘韋丞法官所創作的法律小說《誰是審判人》。作者把自己在審理案件時的法律思考、人性掙扎與制度矛盾,以故事形式重新編織,讓讀者透過情節去理解司法,而不只是讀法條。 這本書提出四個非常值得深思的法律面向: 1. 審判的本質:人能否真正找出「真實」? 法官不是全知的上帝,只能在有限證據裡拼湊事實。我們所認知的「真相」,究竟能否足以讓審判者問心無愧?書中透過角色故事,讓讀者重新感受審判工作的重量。 2. 無罪推定與罪疑唯輕:合理懷疑的界線在哪? 「合理懷疑應有於被告」在實務上如何拿捏?不同角色、不同價值觀,都可能影響對合理懷疑的判斷。 3. 死刑存廢:正義、人性與國家責任的交錯 小說透過情節呈現兩種立場的掙扎:反對死刑者強調生命不可逆、冤案風險、國家不應以暴制暴。 支持死刑者則聚焦在被害者與家屬的痛苦,渴望正義得見。故事讓讀者切身感受到,死刑爭議不是抽象,而是充滿倫理重量的選擇。 4. 國民法官制度:理想與現實的距離。書中透過審理過程,呈現制度的多重視角:國民法官可提升理解、減少刻板印象。但也會面臨媒體渲染、法律素人理解有限等不確定性。 透過《誰是審判人》,讀者能更接近司法的核心本質: 真相是否永遠能被看見? 無罪推定的界線有多難劃?死刑論辯背後的痛苦與價值如何交錯?國民法官制度如何讓「人民參與審判」真正落地? 這本小說讓我們看到: 法律不只是條文,而是每一個人面對選擇與掙扎的過程。 如果你想透過故事理解法律運作、或想思考「當人審判人時,正義如何存在」,這一集與這本書都非常值得一聽、一讀。 -- Hosting provided by Sound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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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days ago
8 minutes

法律相談室
EP 188:試用期開始第一天起,就受勞基法保護。
EP188 試用期開始第一天起,就受勞基法保護 試用期間雇主有機會評估勞工是否適任,而勞工也有機會考慮與工作的適配性。 試用期是非正式員工嗎?雇主用一句「你不太適合」就終止契約嗎?何謂具體合理的終止試用的理由?主管機關與法院,對於終止試用的標準有何不同? 試用期被提前終止,要不要給預告期與資遣費? 試用期多久才合理?哪些情況已經明顯違法? 想避免當「被 HR 一句話掃地出門」的新鮮人,或你是主管、HR 想避免踩雷?一定要收聽這集說明。 記住從第一天上班起,你就受勞基法保障,不會因試用期而不同。 -- Hosting provided by Sound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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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week ago
10 minutes

法律相談室
EP 187:矯正學校─觸法少年再次出發的場域。
EP187 矯正學校─觸法少年再次出發的場域 矯正學校是少年監獄嗎? 其實,它是一所陪伴孩子重新出發的學校。 台灣目前共有四所矯正學校,它們試圖透過「教育」取代單純的「懲罰」,陪伴觸法少年重新找回生活的方向。矯正學校的核心使命,是教育、改變與再社會化,而非報復或標籤。 在這四所學校中,敦品、誠正、勵志三所中學主要負責執行「少年保護事件」的感化教育處分;而明陽中學則專門負責執行「少年刑事案件」的拘役、徒刑。 在課程規劃上,校內設有一般教學部與特別教學部。前者提供國小、國中至高中職的國民教育課程,確保學習不中斷;後者則提供職業技能訓練,協助孩子培養一技之長,累積未來重返社會的能力。 而除一般學校教師編制外,另有教導員的編制。 他們陪伴孩子學習並協助行為導正,是矯正教育中不可或缺的支柱。 矯正學校的目的從來不是貼上「壞孩子」的標籤,而是讓迷路的少年在限制自由的環境裡,依然能被看見、被理解,並學會真正的改變。 -- Hosting provided by Sound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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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weeks ago
8 minutes

法律相談室
EP 186:好書推薦,當法學大師遇上 32 次放療-「我32次的放療,與吃喝玩樂」。
EP 186 好書推薦,當法學大師遇上 32 次放療-「我32次的放療,與吃喝玩樂」 醫學可以治療身體,但恐懼與慾望的挫折,只能靠心靈來面對。 你想像中的「抗癌日記」是什麼樣子的?是充滿淚水、掙扎,還是嚴肅的醫療紀錄? 《我 32 次的放療,與吃喝玩樂》中,是台大法律系榮譽教授黃榮堅老師,卻用與眾不同的方式—「吃喝玩樂」,來回應生命的無常。 對我來說,黃榮堅老師應該是一位法律界的哲學家。退休後他清空所有法律藏書。這就像《倚天屠龍記》裡張三丰教張無忌太極拳,當忘掉所有的招式,才能體認真正的精髓。 老師面對人生考驗,就是將他從法律中所學習的智慧,內化成面對人生的豁達與通透。 在面對癌症時,老師沒有陷入悲情,反而展現了獨特的法學式幽默感。想知道如何用憲法的「比例原則」來吃 Buffet 吃到飽嗎?想知道如何在嚴肅的治療中,找到「玩樂」的正當性嗎? 這不只是一本書的導讀,更是一場關於如何在混亂世界中找到「內在平衡」的思考練習。 獻給每一個正在尋找「自在」的你,老師提到:「心理上的痛苦,沒有任何醫學可以解決。最終是回到自己的本心」 不是外在環境決定了你的快樂,而是你如何用幽默與智慧,去選擇你的自在。 打開此書,一起進入老師的哲學世界,學習如何在生命的風雨中,依然能夠優雅地「吃喝玩樂」。 -- Hosting provided by Sound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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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weeks ago
6 minutes

法律相談室
EP 185:藝人隋棠積欠管理費事件 — 「抵銷」主張的法律分析。
EP185 藝人隋棠積欠管理費事件 — 「抵銷」主張的法律分析 社區管委會指控隋棠積欠 11 萬元管理費,因此提起訴訟。隋棠則主張,她因代墊頂樓公共設施的修繕費用,應以該筆代墊款抵銷應繳管理費,因此並未積欠。 「抵銷」是指雙方互負同種類(通常為金錢)債務時,只要兩筆債務均已屆期,任一方即可透過單方意思表示(形成權),將債務相互抵扣,以差額方式清償,無須取得對方同意。換言之,行使抵銷權必須符合:1. 雙方互負債務;2. 債務性質相同;3. 債務均已到期。 隋棠的抵銷是否成立,取決於其主張的「代墊修繕費債權」是否確實合法存在。她必須證明:修繕處屬公共設施、管委會確實怠於維修,以及她代墊的修繕費用屬於必要且合理的支出。 由於管委會否認該筆債務是否存在(屬爭議債權),在訴訟中法院須透過漏水鑑定、修繕費用單據等證據,來判斷管委會是否負有修繕義務。 若法院認為管委會不需負責,隋棠對管委會債權即不存在,其抵銷主張不生效力,仍須繳納管理費與利息。若法院認定隋棠對管委會債權存在且已屆期,則其抵銷主張有效。 小結: 行使抵銷權須具備:合法且確定的債權、性質相同的債務,以及雙方債務均已到期。本案的關鍵仍在於隋棠能否在法院中證明管委會確實欠她這筆代墊費用。 -- Hosting provided by Sound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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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month ago
8 minutes

法律相談室
EP 184:從《家栽之人》看法律人的生活哲學。
EP184:從《家栽之人》看法律人的生活哲學 主角桑田義雄,是一位「用心栽培人」的法官。 他相信,人就像植物,只要給予合適的環境與理解,就有重新成長的機會。 桑田法官處理案件的態度,也像在照顧植物。 他不急著下判斷,而是先問自己:「為什麼會發生這樣的事?」在他眼中,「改變是可能的」,法律不只是懲罰,更是一種幫助人成長的力量。 讀這部作品時,我特別感受到「謙受益、滿招損」的道理。唯有放下成見、願意傾聽,才能真正看見問題的根源。在人際關係中,理解永遠比爭辯更重要。 《家栽之人》不只是一部法律漫畫,更像是一堂教我們「如何對待人、如何面對生活」的課。透過它,我們看見法律背後那份溫柔而堅定的溫度。 -- Hosting provided by Sound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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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month ago
6 minutes

法律相談室
EP 183:捷運博愛座衝突事件──「一行為不二罰」的法律探討。
EP183 捷運博愛座衝突事件──「一行為不二罰」的法律探討 近期台北捷運「博愛座衝突事件」(婆婆要求讓座、先動手攻擊,年輕人回踢一腳)引發社會熱議。這起事件牽涉兩大重要的法律爭議點: 一、 年輕人的反擊是否構成「防衛過當」? 「正當防衛」的行為須符合「必要」與「相當」原則。法院在判斷反擊是否過當時,會考量雙方的年齡、力氣差距,以及當下遭受的威脅程度。如果反擊的強度或範圍超出了制止攻擊的必要限度,就可能構成「防衛過當」。 二、 「一行為不二罰」原則探討: 根據司法院釋字第808號解釋,若同一犯罪行為已經受刑事追訴並判決確定(如傷害罪),行政機關不得再依《社會秩序維護法》重複處罰。 刑事部分未成立(如撤告、和解、檢察官不起訴),行政機關仍可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社維法第87條等)裁罰。這是因為刑法與社維法兩者的目的不同:刑法:旨在保護個人權益。社維法:旨在維護公共秩序。 小結: 對他人攻擊的反擊,必須是「必要且相當」的,切勿逾越。當同一行為觸犯刑法與社維法時,如果兩者的本質相同,只是嚴重程度(量)的差別,就不可重複裁罰,否則將違反「一行為不二罰」原則。 面對公共衝突,守護自身權益時,須保持冷靜與分寸。 -- Hosting provided by Sound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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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month ago
7 minutes

法律相談室
EP 182:書籍推薦《你在暗中守護我》— 溫柔與強大的力量。
EP182 書籍推薦《你在暗中守護我》— 溫柔與強大的力量。 本集介紹翁禎翊法官所著《你在暗中守護我》。 這本書不是艱澀的法律論述,而是一篇篇關於人生與善意的散文。 我們每個人生命中,或許都曾被某個人默默守護著—老師、家人、朋友,甚至是陌生人。而被守護過的人,也更有力量去守護別人,這就是生命中最美的循環與傳承。 翁法官以自身經驗告訴我們,真正的力量來自溫柔。一個人可以同時溫柔又強大──有力量去保護他人,也能溫柔去理解他人。 這是本關於感恩與成長的書,閱讀過後大家可想想:「誰曾在暗中守護我?而我又正在守護誰呢?」 -- Hosting provided by Sound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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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month ago
6 minutes

法律相談室
EP 181:未成年如何面對新興毒品的誘惑?
EP181 未成年如何面對新興毒品的誘惑? 今天主題帶大家認識「新興毒品」對未成年的威脅。從一個 16 歲少年誤吸電子菸、陷入幻覺的真實案例談起,我們一起了解這些偽裝成糖果、果凍、能量飲或電子菸的新興毒品,如何一步步讓孩子掉進陷阱。 -什麼是「新興毒品」?它們為何難辨識? -中四級毒品的分級差別 -未成年「施用」與「販賣」毒品,在法律上的不同處理方式 -家長如何從日常溝通、防範教育著手預防 當毒品的包裝愈來愈多樣、誘惑愈來愈隱密,唯有建立親子信任關係與了解正確的法律觀念,才能真正保護孩子遠離危機。 -- Hosting provided by Sound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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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months ago
7 minutes

法律相談室
EP 180: 玩手遊也可能捲入詐騙?關於遊戲點數背後的陷阱。
EP180 玩手遊也可能捲入詐騙?關於遊戲點數背後的陷阱 孩子在看似單純的手遊世界裡,真的安全嗎?一不小心就落入遊戲點數詐騙陷阱。 從「交友送點數」、「低價轉賣」、「代儲優惠」到「出借遊戲帳號」,透過四個故事,看見孩子如何一步步落入陷阱,有時是被害人,有時在不知情狀況下成了加害人,而成立幫助詐欺、幫助洗錢罪。 父母與孩子應該怎麼防範? 1.不用點數作為金錢交易 2.避免貪便宜的代儲陷阱 3.不隨意出借帳號、門號 4.發現異常要立刻報警或鎖卡 遊戲點數原是娛樂的工具,卻可能成為犯罪的媒介。一起從了解開始,讓孩子遠離詐騙陷阱。 -- Hosting provided by Sound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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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months ago
8 minutes

法律相談室
EP 179:3C原住民該如何面對數位性暴力?
EP179 3C原住民該如何面對數位性暴力? 在 3C 世代,「數位性暴力」是青少年很可能遇到的隱藏危險。本集透過「小婷」的故事帶大家認識:假冒身份誘騙拍下隱私照片而後威脅,就是典型數位性暴力的一種態樣。 1. 112 年修法後,無正當理由「持有」兒少性影像以為刑事處罰,113 年修法後更提高刑度,藉此斬斷非法產業鏈。 2. 私密照片或影像取得,常見途徑有:網友交友誘騙、戀愛分手後威脅、假打工騙照、校園更衣間拍攝。 3. 萬一碰到應該如何應對?立即停止回應、保留證據、尋求協助、透過「性影像處理中心」移除影像。 4. 預防提醒:不要隨意傳送私密影像、勇敢拒絕、別轉傳他人影像。 數位性暴力的傷害不亞於現實生活中的性侵害。父母與師長應該提醒孩子保護自己,也要避免一時好奇成為加害人。 -- Hosting provided by Sound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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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months ago
10 minutes

法律相談室
EP178: 好書推薦-「給中學生的SEL社會情緒學習指南」。
EP178 好書推薦-「給中學生的SEL社會情緒學習指南」 在青春期,友情常常是一切,卻也最容易因一句話、一個小舉動而掀起自身巨大的情緒風暴。而孩子該如何學會理解、表達並安頓情緒? 這次介紹一本由專業心理師團隊編寫的工具書──《給中學生的SEL社會情緒學習指南》。書裡透過淺顯觀念、漫畫故事、互動練習與情境實作,幫助孩子培養「情緒力」、「人際力」和「堅毅力」,讓情緒學習變得生動又實用。 雖然這是為中學生設計的指南,但對大人同樣受用。它提醒我們能試著站在孩子的立場,學會用更好的方式陪伴與溝通。 如果你想知道如何陪伴孩子走過青春期的「情緒大冒險」,請享受本集的推薦介紹。 -- Hosting provided by Sound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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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months ago
8 minutes

法律相談室
EP 177: 少年觸法,法律怎麼看待?竊盜 vs. 販毒的不同處理。
EP 177 少年觸法,法律怎麼看待?竊盜 vs. 販毒的不同處理 未成年人如果觸犯了法律,會跟大人一樣被關進監獄嗎?這次以兩個真實改編的小故事——13 歲小翔的竊盜案,以及 15 歲大偉的販毒案,帶大家走進《少年事件處理法》的實際運作。 少年觸法時,年齡差一歲,處理方式可能完全不同 為什麼大多數少年案件會走「少年保護事件」,但嚴重犯罪會進入「少年刑事案件」?少年保護事件和少年刑事案件有何不同? 保護處分的類別有哪些?什麼情況下會被裁定感化教育?如果少年真的被判刑,他們會去哪裡服刑? 法律對未成年人有不一樣的考量,核心精神是:教育優先,刑罰後端。想知道孩子在誤入歧途時,社會和法律會如何幫助他們重新回到正軌嗎? 快來收聽這一集。 -- Hosting provided by Sound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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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months ago
14 minutes

法律相談室
EP 176:少年犯錯,該不該留下前科記錄?
EP176 少年犯錯,該不該留下前科記錄? 所謂的「更生人」,是曾因犯罪而服完刑,回到社會尋求新開始的人。但若是少年犯錯,他們是否也能重新開始? 新北國中「割頸事件」後,社會大眾開始討論少年犯罪紀錄是否應該塗銷。根據《少年事件處理法》,經一段時間後,少年紀錄是可以被塗銷的,塗銷後也不會出現在「良民證」上。這背後的理念是要給孩子「重生的機會」,避免少年時的衝動成為一生的枷鎖。 然而,社會上也有質疑:紀錄被塗銷,會不會讓少年覺得犯罪沒有代價?針對這樣的爭議,司法院提出修法方向:保留教育優先的精神,但若少年於執行完畢後三年內再犯,就不得塗銷先前紀錄。 法律其實是在「給予孩子機會」與「維護社會安全」之間,努力尋找平衡。 -- Hosting provided by Sound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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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months ago
12 minutes

法律相談室
EP 175:沒打人也有事?聚眾施強暴脅迫罪解析。
EP175 沒打人也有事?聚眾施強暴脅迫罪解析 暑假相約出去玩,本來應該是最單純的快樂回憶。 但如果一群青少年不是聚在一起玩,而是要去「談判」、甚至演變成打架衝突,那就可能踩到法律的紅線。 本集將帶大家認識 刑法第150條「聚眾施強暴脅迫罪」: -為什麼三人以上聚在公共場所打架,法律要特別規範? -「聚合犯」和「共同正犯」是什麼? -沒有動手打人,只是在旁邊大喊「加油!」,也算犯法嗎? 透過真實案例,帶大家了解法律就不同角色功能而科予不同刑事責任: - 首謀者,最重 -下手實施者,次之 -在場助勢者,最輕 -而在場助勢者與單純旁觀又有何不同? 最後也會給青少年朋友一些提醒:真正的勇氣不是盲目意氣相挺,而是懂得拒絕、不參與,守護自己的人生。 -- Hosting provided by Sound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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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months a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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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相談室
EP 174:SEL好書推薦-情緒流動
EP 174 SEL好書推薦-情緒流動 高 EQ 不是壓抑情緒,也不是永遠冷靜不動氣。健康的方式是接納並理解所有的情緒,而非否認或壓抑。 胡展誥諮商心理師所寫《情緒流動》提到,情緒像一條河流,會自然流動、融合,無論好、壞情緒皆然。這也代表著情緒沒有對錯,只有表達適當與否。 書中三大重點: 1.覺察情緒:辨認初級與次級情緒,也是心理學會提到的「情緒粒度」。 2.理解負向情緒:失望 → 挫折 → 無望三層次。 3.學習培養情緒調節方法: 3-1.STOP 法(停下、呼吸、觀察、再行動)。 3-2.建立核心價值感。 3-3.練習自我覺察。 下次情緒強烈時,問自己:「除了生氣,我還有什麼感受?」允許情緒流動,最終能回到平靜。 -- Hosting provided by Sound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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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months ago
11 minutes

法律相談室
EP 173:好書推薦 關心學生,竟然官司纏身.
EP173 好書推薦 關心學生,竟然官司纏身 這是一本專為老師量身打造的法律指南—《關心學生,竟然官司纏身》。 作者吳明潔老師,同時具備「教師」與「律師」的雙師身份,深刻體會教育現場中老師所面臨的法律議題與潛在風險,因此撰寫下這本實用的指引。 書中以「法律概念+真實案例+教育真心話」的架構,提供教師實用的法律自保策略。它不只是單純介紹法條,而是幫助老師在面對學生、家長甚至行政壓力時,懂得依法保護自己,同時守住專業。 這本書堪稱「教育現場的法律武功秘笈」,非常值得老師與所有關心教育的人細讀。 -- Hosting provided by Sound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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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months ago
7 minutes

法律相談室
EP 172: 一次性的網路攻擊算霸凌嗎?
EP172 一次性的網路攻擊算霸凌嗎? 在校園裡,即使只有一次的網路貼文,也可能因為不斷被轉傳、長期留存,讓受害人反覆承受心理傷害,最後演變成長期的精神折磨。 校園霸凌要件有四個: 1. 持續性:不是偶發事件,而是反覆出現。 2. 侵害行為態樣:透過言語、文字、肢體、網路等方式,進行貶抑、排擠、戲弄、騷擾或欺負。 3. 故意性:有意針對特定對象。 4. 損害結果:造成身心受創、財產損失,或影響受教權。 通常,單次事件不會被認定為霸凌。但在最新修法後,如果行為嚴重到超出社會可容忍的範圍,例如持刀傷人,即使只發生一次,學校也必須依霸凌程序調查與處理。 在網路世界裡,如果持續多日發文攻擊某人,當然符合「多次」的持續性。 但若只有一次貼文,內容卻高度羞辱,又被大量截圖、轉傳,導致被害人反覆受到刺激,在學校調查時,亦有被認定因造成被害人「持續性傷害」而成立霸凌。 根據修法,對於一次性、故意造成他人身體或心理健康嚴重受損的行為,雖然只有一次,也可以準用霸凌案件的處理程序。換句話說,如果某個單次的網路行為,導致被害人出現焦慮、失眠,甚至更嚴重的心理創傷,亦可請學校依照新法第七十一條,準用霸凌案件方式啟動調查與輔導。 小結: 霸凌的四要件是:持續性、侵害行為態樣、故意性、損害結果。 在網路時代,即使只有一次行為,只要造成長期心理影響,也可能被認定為「持續性」傷害成立霸凌。而修法後,單次嚴重故意傷害身體或健康,亦準用霸凌程序處理及輔導。故一次性嚴重網路傷害行為,亦可請學校準用霸凌程序處理。 -- Hosting provided by Sound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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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months a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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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相談室
EP 171:網購踩雷、投資失利,是詐騙嗎?
EP 171 網購踩雷、投資失利,是詐騙嗎? 你有沒有遇過這種情況——網購踩雷,氣得想立刻報警?或是投資賠錢,心裡懷疑:「我是不是被騙了?」其實,詐騙和交易糾紛在法律上是完全不同的處理方式。 【詐欺 vs 交易糾紛】怎麼分? -詐欺(詐騙): 自始沒有履約的意思,用假身份或虛假商品資訊騙取金錢。這是刑事案件,經檢警偵辦,法院審理後可判刑。 -交易糾紛: 一開始有履約打算,但後續因品質、交貨、退費等問題產生爭議。這是民事案件,需透過消保機制或民事訴訟解決。 節目案例說明: Dyson吸塵器網購→ 典型詐欺vs健身教練更換引發退費爭議 → 消費糾紛 【投資失利 vs 投資詐騙】關鍵在哪? -投資失利(非詐欺): 正常投資因市場波動、經營不善或判斷錯誤導致虧損。沒有欺騙或隱匿行為,可依未盡善良管理人義務,追究其民事賠償責任。 -投資詐騙(詐欺): 自始就有詐騙意圖,例如:保證獲利、零風險、 收錢後未按承諾用途使用(如挪用資金)、隱瞞重大虧損,誘使持續投入。 若能舉證對方以詐術使你陷入錯誤而交付財產,即可能成立刑事詐欺罪。 小結: 在網路時代,購物與投資都充滿風險與機會。先判斷性質:若屬被詐騙 → 報警走刑事程序;若屬單純民事糾紛 → 消保或民事訴訟處理。 -- Hosting provided by Sound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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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相談室
EP 170: 仙塔律師事件與偵查不公開原則。
EP170 仙塔律師事件與偵查不公開原則 仙塔律師因外型亮眼、年輕有活力而受到關注,近年透過網路平台推廣法律教育,深受年輕族群喜愛。然而,近日卻因涉嫌在詐欺案件中洩漏偵查資訊與協助洗錢,而遭檢方具保候傳,事件引發社會高度關注。 本集將藉此事件,帶大家認識「偵查不公開」原則,及律師在保密與辯護間的角色界限。 一、偵查不公開是什麼?為什麼重要? 根據《刑事訴訟法》規定,偵查階段應原則上不對外公開,其目的包括: 1.避免串供、滅證,防止.被告潛逃;2. 落實無罪推定,避免媒體或社會輿論過早定罪。過去「鳳梨網紅事件」中,案件尚未查明,社群媒體已對保母展開輿論公審,導致保母與家人遭受騷擾與污名。儘管最終檢察官證明女童死因與保母無關,但當事人的生活已遭嚴重破壞。此事件顯示:偵查不公開不是掩蓋真相,而是避免無辜者在審判前即被社會定罪。 二、誰應遵守偵查不公開? 依法應負保密義務者包括:檢察官、檢察事務官、司法警察(官)、辯護人與告訴代理人及其他偵查程序依法執行職務之人。其因職務得以接觸偵查資料,必須嚴格保密。 而媒體、被告本人不受該原則拘束,媒體若是合法取得資訊,原則上不受限制,但現實中多數資訊外洩仍源自內部人員。 三、違反偵查不公開的法律後果: 若違反偵查不公開,可能涉及:觸犯刑法洩密罪及違反律師倫理之保密義務,而受律師懲戒處分,嚴重者可能被吊銷執照。 四、律師如何拿捏保密與辯護界線? 律師可與被告討論案件細節與辯護策略,這屬於合法行使防禦權。但若將偵查資料洩露給媒體或無關第三人,則可能違法。如被告家屬詢問健康狀況,律師可適當說明,但若詢問供詞內容、證據掌握情況,律師就應保持保密立場。律師應在保障當事人權益與法律義務間,審慎拿捏界線。 小結: 偵查不公開的設計,是為了保障案件查明與當事人權益,避免輿論先行審判。目前仙塔律師的案件尚在偵查階段,我們應保持理性,尊重司法程序,在判決出爐前,不急於在網路上對任何人定罪。 -- Hosting provided by Sound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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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months a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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圍繞在生活裡與法律相關的大小事,楊律師用簡單易懂的方式,幫助聽眾朋友們了解法律知識,讓大家懂得在日常生活中,保護自己的權益及避免誤觸法律相關規範。 -- Hosting provided by Sound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