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位姐妹問我說:“為什麽我們教會是點水禮,而不是浸水禮?”看到昨天晚上,下了一晚的雨,我就想,如果沒有福音的話,如果沒有上帝的話語,如果沒有聖靈的能力,下了一晚上的雨,也不能夠使這座城市悔改,也不能夠使一個上街去打砸搶的社會接受洗禮。因為沒有福音,沒有聖靈的能力,雨再大也沒有用,水再多也沒有用,因為水並不能夠洗盡人的罪。洗盡人的罪的,不是水,而是耶穌基督的寶血。
前不久,有一位我認識的家庭教會的牧師,他給一位市長施洗。他問他說,你想清楚,我是家庭教會的。市長說,我想得很清楚,我們肯定要在家庭教會施洗,因為三自本來就是我們管的。我已經是共產黨員了,我要信耶穌,我總不能找一個我們管的。我們一定要找一個,咱們管不到的。然後,這個牧師就帶他到郊外找了一個水庫,把他按了下去。這個牧師說,平常我都是馬上就拉了起來,但是我把他狠狠地按下去,等了兩秒鐘,我看到他的手在撲騰時,才把他拉起來,因為我覺得他的罪太大了,逼迫主的教會。我要把他的罪洗幹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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