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埔族群里程碑:從歷史分類到《平埔原住民族群身分法》通過】
臺灣平埔族群的歷史、文化與認同議題,是臺灣多元族群發展中重要的一環。經過數十年的倡議與爭取,平埔族群的權益保障終於邁向法制化。
📜 法律與身分認定最新進展
《平埔原住民族群身分法》通過: 為落實憲法法庭111年憲判字第17號判決(要求政府在三年內修法)保障原住民族身分認同權的意旨,立法院於2025年10月17日三讀通過《平埔原住民族群身分法》,並於23日由總統公布施行。
法律目的: 本法旨在認定平埔原住民族群,並保障其身分認同權。
平埔族群定義: 意指憲法增修條文規定之山地原住民及平地原住民之外,既存於臺灣同屬南島語系民族的其他臺灣原住民族。
核定條件(民族認定): 申請核定為平埔原住民族群需釋明該民族的語言、習俗、傳統等文化特徵至今仍存續,成員維持族群認同,並有客觀歷史紀錄可稽(例如日治時期戶籍資料內有「熟」或「平」等註記)。
申請現況: 截至2025年10月28日,原住民族委員會(原民會)已收到 9族 的民族認定申請,包括西拉雅族、噶哈巫族、巴宰族、道卡斯族、大武壠族、拍瀑拉族(巴布拉族)、馬卡道族、巴布薩族及凱達格蘭族。原民會將儘速組成西拉雅族民族審議委員會。
💪 平埔復名復權運動歷程
早期參與(1990年代): 早在1991年,以臺灣原住民族權利促進會(原權會)為首的憲法運動聯盟,在訴求「山胞」正名為「原住民」時,其宣言中就已將「平埔族」列為臺灣的原住民族。
平埔主體運動(2001年起): 以「臺灣平埔原住民協會」為首,展開了集體性、主體性的「復名復權運動」,這與1988年起原住民族訴求將「山胞」正名為「原住民」的性質不同。
階段成果: 噶瑪蘭族在2001年12月25日正式成為臺灣原住民族第16族。
行政訴訟: 2007年至2022年進入抗爭與行政訴訟時期,西拉雅族人萬淑娟等人提起行政訴訟,爭取族群身分,挑戰以行政命令限制補登記的作法。
文化復振與地方認可: 語言文化的復振工作持續進行,例如臺南市(2005年起)、花蓮縣富里鄉(2013年)、高雄縣(2009年)、屏東縣(2016年) 等地方政府相繼開放「熟(番)」註記或認定為縣(鄉)定原住民族。
🗺️ 平埔族群的歷史與遷徙
名稱由來: 在清領時期,平埔族群大多被稱為「化番」或「熟番」,與「生番」相對。因多住在「平地草埔」,故又稱「平埔仔」或「平埔番」。
分類: 學術界普遍認知平埔族群是由多個語言、文化不同的民族所組成,因此近來改稱為「平埔族群」。日治時期伊能嘉矩等學者開始進行有系統的分類,影響了後續的族群認知。
中部勢力(大肚邦聯): 17世紀中葉,中部地區有強大的「大肚邦聯」(大肚王國),統轄領域南至鹿港,北可達桃園以南。該邦聯曾與鄭成功軍隊作戰,並在清雍正年間發生兩次大規模的聯合抗清事件(大甲西社事件、大肚社抗清事件)。
島內大遷徙: 在18世紀中葉至19世紀中葉,由於漢人移墾與生存壓力,臺灣史上最大規模的族群大遷徙展開。
中部族群(如道卡斯、巴宰、拍瀑拉、巴布薩、洪雅等)集體翻越中央山脈,遷入蘭陽平原或埔里盆地。
南部族群(如西拉雅、馬卡道等)遷移至高雄、屏東山麓地帶,或繞道恆春、臺東,散入花東縱谷。
東部族群(噶瑪蘭族)也南遷進入花蓮平原北段。
語言復振案例(西拉雅族): 儘管西拉雅語曾被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列為「滅絕語言」,但透過尋找耆老歌謠、並利用荷蘭人留下的《馬太福音》和《新港文書》(Sinkan Manuscripts)等文字紀錄,成功進行語言復興。此復振運動的推手萬益嘉是菲律賓比薩亞族人,發現西拉雅語與其家鄉話類似,成為語言重生的契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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